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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组织须知

获 证 组 织 须 知

 

获证客户最高管理者并管理者代表:                                      

关于认证后的定期监督与复评

1.1 监督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三年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客户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每年进行监督审核,每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在证实获证客户持续满足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后,中心保持对其认证。

1.2 再认证

在认证证书到期前 对获证客户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再认证,评价获证客户是否持续满足相关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

2  关于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允许获证客户在证书有效期内在广告、产品说明书和宣传资料上使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说明其管理体系已通过认证,但不能用于产品或作为产品的合格证使用;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

2)若以某种方式明确说明了生产该产品的××体系通过了由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依据××标准进行的认证,则可将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使用在运输产品的大箱子(等)上和用作广告宣传的小册子(等)中。

3)使用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管理体系认证标志,需向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提出申请,在使用时,其图案必须按照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提供的图案的比例放大或缩小,并且做到颜色一致;

4) 获证客户不得使用认可标志和IAF国际互认标志。

5)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认证证书和标志只允许获证客户使用,不准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借用或冒用。使用标志时,应同时注明证书号码,防止不正确使用可能导致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6)只要获证客户被暂停、注销或撤销了认证证书,就应停止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7)凡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查处。

3  关于认证证书范围的扩大

当认证证书的持有者在原有管理体系认证范围的基础上要扩大认证范围时,应向申请签订扩大范围的认证合同,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将派出审核组(或结合监督)对其扩大部分体系文件及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现场审核,如扩大的认证范围满足认证要求,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将给予换发认证证书。

4 关于认证证书范围的缩小

当认证证书的持有者在原有管理体系认证范围的基础上要缩小认证范围时,应向本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核实后,符合认证认可制度时,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将给予换发认证证书。

5 认证证书的变更

当认证证书的持有者在原有管理体系认证范围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时,应向本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核实后,符合认证认可制度时,北京万标世纪认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将给予换发认证证书。

6 认证证书的暂停

当获证组织出现以下情况时:

a    获证客户未事先通知公司,对法人代表、组织名称变更、组织结构和通过审核的管理体系进行重大调整或更改,且该更改偏离了原证书的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b       不能提供出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3C证书、资质证书等文件(必要时);

c       未能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

d       获证客户未能按合同规定金额支付管理体系审核费用;

e       出现顾客对产品的重大投诉未能妥善处理并造成用户严重不满;

f      出现国家、地方、行业对产品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

g       获证客户在监督审核后,不按期(超过审核结束1个月)提交纠正措施;

h       未能在规定的时间频次内完成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的(定期监督审核时间间隔超过1年);

i     客户的获证管理体系持续地或严重地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对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要求;

j     获证客户主动请求暂停;

k       其他(如获证客户发生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投诉经调查后属获证客户应负责任的等)。

l    企业不配合认监委、认可委或认证机构的日常监管、日常检查;或在监管、检查过程中被证实存在不符合。

本机构将对认证证书进行暂停处理,并发放《认证证书暂停通知》。认证证书暂停信息将同步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7 认证证书的撤销

当获证组织出现以下情况时:

a       获证客户在被暂停使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后,未按规定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或完成整改措施;

b       监督审核时发现获证客户管理体系多项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且在短期内无法有效纠正的;

c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严重违反规则,经警告仍不改正的;

d       因产品/服务质量、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

e       发生机构与获证客户之间协议中特别规定的其他构成撤销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资格的有关情况;

f           获证客户在未通知我公司情况下,已取得其他审核机构同一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g       获证客户未能按合同规定金额支付管理体系审核费用,且距离机构做出暂停认证资格日期超过6个月;

h    在监管、检查过程中被证实的不符合未在期限内整改完成。

本机构将对认证证书进行撤销处理,并发放《认证证书撤销通知》。认证证书撤销信息将同步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8  关于获证客户的信息通报

当获证客户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通报:

1)更换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

2)证书覆盖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活动/场所发生了变化;

3)体系文件进行了重大的修改;

4)客户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职能进行了重新分配;

5)发生了重大的产品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6 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环境监测/安全检查不合格等;

7)发生严重顾客投诉;

8)发生客户名称、地址、通讯电话等变更。

9  关于获证客户的信息公开

当获证客户通过本公司认证后,公司将在官网http://mtcsh.com.cn上公布贵公司的企业名称、认证物理场所、认证范围、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状态、认证证书有效期、认证依据。同时上述信息会依据上级单位管理要求上报认监委、认可委,已提供公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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